1990年的《美国残疾人法案》(ADA)是一部联邦民权法,确保残疾人享有与所有其他美国人同样的民权保护。
与以前的残疾法律和法规不同,《美国残疾人法》将提供便利的责任放在社会而不是残疾人个人身上。《美国残疾人法》保证残疾人在公共和私营部门服务和就业方面机会均等。这是一部全面的反歧视法,几乎延伸到社会的所有领域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美国残疾人法》分为五个广泛的民权领域,称为“权利”。
标题一:就业
要求拥有15名或以上雇员的雇主确保其雇佣行为不歧视合格的残疾人士。
第一章在就业的所有阶段为求职者和雇员提供保护,包括申请过程、面试、雇用、就业本身和解雇。雇主还必须合理地照顾合格的申请人和雇员的残疾,除非会造成不适当的困难。
第二章:州和地方政府服务
要求公共项目和服务对残疾人无障碍。
规定在政策、做法和程序上不歧视残疾。规定了一个自我评估过程,并要求消除架构和通信障碍,以提供对程序和服务的全面访问。
第三章:公共设施
要求公共住宿场所对残疾人无障碍,并可供残疾人使用。
公共住宿场所包括向公众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私营企业和私人拥有和经营的组织。这些包括办公楼、私立学校、日托中心、餐馆、酒店、剧院、零售商店、购物中心、药房、医院、医生办公室、拥有、经营或租赁公共场所的私人实体等。
最新棋牌赛事资讯、实时赔率分析及在线投注平台市对第三章实体没有管辖权。如果你觉得你受到了公共场所的歧视,你可以向美国司法部投诉。有关联邦申诉和执法程序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司法部ADA主页。
第四章:电信
授权建立一个对听力和语言残疾者无障碍的全国电信中继服务网。还要求为所有联邦政府资助的电视公共服务广告加上字幕。
第五章:不报复和其他规定
明确禁止对行使《美国残疾人法》规定的权利的人进行报复。规定联邦机构采用执行条例的具体责任。它还包括一些杂项规定。
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和美国司法部被指定为执行《美国残疾人法》的主要联邦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