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上诉委员会

描述 防火上诉委员会是根据立法会条例设立的上诉委员会,负责覆核有关消防处处长所作决定的申诉。
会员 五名成员和两名候补成员,由市议会任命。成员应具有建筑物建造和消防安全标准方面的专业知识。不得有一名以上的委员或候补委员从事同一行业或事业。
任期 三年
是否需要财务披露?
会议安排 每月第一个星期三所需;下午三点在市政厅
议程及会议记录 目前无
目前的成员 伊恩·巴伯
李詹姆斯
杰伊·拉森
迈克尔·里兹